《个人信息保护法》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2021-08-24 1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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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欲晓: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秘书长

摘要:
首先祝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通过。这是《个保法》通过之后的第一个大规模线上讨论,第一个国内专家的讨论会。我觉得今天讨论这个《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话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关注,上到国家领导人,下到每一位网民,其实个人信息都与大家密切相关。
其次法的颁布应该说是在法制化建设进程当中形成了一个基础,特别是对于个人信息个人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个人在网络空间的这种运行规则和相应的关系也界定了它的边界。它既表明了我们实践和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表明我们的法制化建设进程特别是执法和司法实践可能还是刚刚开始。在这个法正式颁布之后相应的这些工作更要调整到有法可依这样一个轨道上来,这个规则将更加明晰。与此同时相关的规则和标准需要进一步的细化,相关机构包括各个监管部门和相应处治部门还有相关处理者,要依法承担权责和相应的义务。
最后,法的实施确实就是给我们的法学人特别是网络法学人,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网络空间社会法制建设方面一直鼓与呼学者新的空间,让我们在网络空间各类主体权利保护方面,在合规,在相应的法制建设当中有了新的可能性。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这些探索我认为我们国家已经赶超国际,我们立法这块有法可依,与此同时我们就要进一步的看到网络空间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这种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事实上现在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中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立法成果和司法实践,包括执法这些案例,以及我们在网络空间这样对个人信息的这种深入探索,把这样一些东西能够和国际社会做进一步的广泛交流,这个交流我想是三个方面的东西,第一个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目前在网络空间尚未形成的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一般性规则现在是缺失的;第二是把中国实践,把中国在立法、司法和执法当中的实践和这样一些比较丰富的案例和国际上有充分的沟通、交流和宣贯。在国际规则制定当中更多传递出中国的声音;第三是为未来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做出中国的贡献。

首先祝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通过。这是《个保法》通过之后的第一个大规模线上讨论,第一个国内专家的讨论会。应该说我们在线各位,至少说在过去10年到20年左右的时间当中大家在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当中一直孜孜以求的去思考和探索的实际上是对网络空间的秩序、规则、关系的研究和探讨。特别是我们希望通过法制的建设、完善和它的落实能够让我们网络空间健康、可持续发展,也能够让我们网络空间各个主体在网络空间发展当中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作用,明确自己受保护的手段、方式和方法。我觉得今天讨论这个《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话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国家能够在应该说还是相当短的一个时间之内,刚才讲到三审比二审做了很大调整和修改,如果回顾历程来讲的话其实我们这个法制建设进程还是很快的,如果我们回到94年接入互联网之后,再到04年《电子签名法》,之后再到全国人大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规定,然后再到我们的《网安法》、《电子商务法》,我们现在所逐步形成的,包括《密码法》、《数据安全法》,还有前两天国务院通过的《关键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确实形成我们国家在网络空间安全,在网络空间秩序,在网络空间的规则方面比较成形的四梁八柱体系,这也是在过去几年当中可以说我们在互联网这个法制建设,在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当中应该说也是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与此同时我们的立法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取得的成效显然通过三审调整就可以看得到各个方面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关注,上到国家领导人,下到每一位网民,其实个人信息都与大家密切相关。包括我们说在网络空间的各种活动,网络空间的各种权利,网络空间的各种规则,网络空间的各种关系,实际上个人信息都是深入的涵盖其中,交织其中,本身来讲这件事情如果从法的角度来讲讲上几天可能都很有讲头,不管是隐私开始,到GDPR,到OECD基本规则,再到美国的,再到亚洲其他国家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实际上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在在线的各位学者你们的思考和你们的见解应该说都会对我们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都做出过积极的思考和积极的贡献,我觉得今天回过头来想的话当我们看到这个法已经正式颁布的时候,这里面现在实施的条款,这里面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主体,相关权责,相应的这种关系,我们可以看到有很多东西都是大家思考,大家探索,大家实践的结晶和贡献。在这方面的话应该是我们共同为我们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特别是为每个网民,每个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自身这种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方面应该是感到骄傲和自豪。

另一个方面来讲,法的颁布应该说是在法制化建设进程当中形成了一个基础,特别是对于个人信息个人在网络空间的权利,个人在网络空间的这种运行规则和相应的关系也界定了它的边界。在这个当中同时应该说仍然是一个开始,是一个重要的开始,它既表明了我们实践和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表明我们的法制化建设进程特别是执法和司法实践可能还是刚刚开始,尽管我们也知道有些法院,有些地方监管部门,包括我们的相关主管部门,比如说从2019年开始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市场监管总局针对App涉及到的违法违规侵犯个人信息组织专项行动等等,一系列活动在行政监管和法律角度都在开展相关工作。在这个法正式颁布之后相应的这些工作更要调整到有法可依这样一个轨道上来,这个规则将更加明晰。与此同时相关的规则和标准需要进一步的细化,我们看到这个法里面所涉及到的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在进一步的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规则和标准,还要相关机构包括各个监管部门和相应处治部门还有相关处理者,在这里面要依法承担权责和相应的义务。这里面有大量探索的东西。

应该说12年前我们在当时还在学校的时候共同发起了人民大学互联网治理和法律研究中心,当时在探讨在数据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建设可能性,我觉得今天来讲这些工作看到国家的进展来讲确实值得欣慰,今天永江院长在承担更多方面的工作,而且我觉得各位在线的专家们在这方面的贡献真的很了不起,很值得祝贺,也希望能够今后在这个方面看到大家更多的成果。

最后,法的实施确实就是给我们的法学人特别是网络法学人,今天也有法学专家,也有大律师,也有法务实践前沿者,特别是还有兴东这样一直在这个领域,在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网络空间社会法制建设方面一直鼓与呼学者新的空间,让我们在网络空间各类主体权利保护方面,在合规,在相应的法制建设当中有了新的可能性。所以我觉得可能大家的这种不管是学术上的观点还是实践中的探索,或者是包括我们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深入思考应该说在未来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方向。我们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这些探索我认为今天来讲的话比较自信的说我们在国际上不落后了,不能说我们已经领先于别人了,我们可以这么讲,我们立法这块有法可依了,而且这个法还是很硬的一个法,同时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也是在扎扎实实的开展,我们相关的这种监管也是在实实在在的进行,我们对于公众的网络空间个人权利保护是在深入的思考,深入的实践,也是在有机的开展之中,与此同时我们就要进一步的看到网络空间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这种国际规则和国际秩序事实上现在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也是在于国家已有相关法律或者相应一些地区性这种共同的遵守规则基础之上,通过我们的探索要把中国一些实践特别是中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思索,中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立法成果和司法实践,包括执法这些案例,以及我们在网络空间这样对个人信息的这种深入探索,把这样一些东西能够和国际社会做进一步的广泛交流,这个交流我想是三个方面的东西,第一个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目前在网络空间尚未形成的全球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一般性规则现在是缺失的。第二把中国实践,把中国在立法、司法和执法当中的实践和这样一些比较丰富的案例和国际上有充分的沟通、交流和宣贯。这将有利于在国际规则制定当中更多传递出中国的声音,与此同时也有利于中国企业,中国个人和中国广大网民在网络空间更好的得到应有的保护;第三我想其实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本身的探索不仅仅是中国这样一个国家,我们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群体也是最大互联网市场,也是最具有创新性互联网平台,同时也是最具有建设和完善并且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群体,我们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该说我们也要考虑为未来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的制定做出我们的贡献。我觉得在这些方面来讲的话我想我们的各位在线朋友,还有很多没有在线的,大家可以把很多思路、理念和想法能够在将来的各个方面,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发出出自己的作用,在国际上传播出自己的声音。

网安协会今年开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的委托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承担了一些专业性的工作,做好相关支撑,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具体工作。今年年初组建了个人信息保护专家组,后续希望大家更广泛的参与和支持,特别是在这个法实施之后欢迎大家在各个场合宣传这个法,去阐释自己的理念,去把这个法的精神、内在实质更深入的思考,让更多老百姓能够了解如何保护他们自己,要知道他们怎么样去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提升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我觉得在这个方面我们在座各位其实大家有大量可做的事情,特别是不管是企业业务,我们行政监管这些工作,我们的社会服务,还有网络各种创新的业务、功能开发当中都要把个人信息保护这样的基本原则和理念放在其中,这个当中我想我们今天在线各位专家可以发挥非常多的作用。

我期待今后在这方面我们的各位专家的思想,大家的理念,大家的主张和大家的实践,包括大家的这种理论成果能够在更多地方看到,能够学习到,同时也欢迎大家更多的去支持《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个贯彻实施,支持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在这些方面和社会各个方面一道共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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